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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人民阅批原党组成员、副省长李谦涉嫌受贿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日前,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谦作出逮捕决定。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李谦,男,汉族,1960年3月生,石家庄晋州人,1983年5月百度,1976年3月参加工作,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,党校研究生学历。
1978.12-1986.05 省军区教导大队学员、深泽县人民武装部干事
1986.05-1988.11 深泽县委办公室资料员、副组长、组长
1989.10-1992.12 石家庄地委办公室副科级、正科级、副处级资料员
(1991.09-1994.07在南京政治学院马克思主义原理专业学习)
(1993.08-1995.12在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)
1997.01-1997.02 石家庄市郊区区委副书记、代区长
(1997.09-2000.01在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)
2006.03-2009.11 保定市委常委、副市长(分工阅批常务工作)
2009.11-2010.01 保定市委副书记、副市长、代市长
2017.03-2017.04 河北省阅批副省长、党组成员,衡水市委书记
2019年8月27日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:河北省阅批党组成员、副省长李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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